1、木車工安全操作規程
1)木料卡緊后,必須用手轉動卡盤校正,并檢查刀桿、刀架、螺釘是否牢固,然后接通電源試車。
2)加工細長工件時為保證安全,必須用尾座頂牢。
3)裝刀具時,刀桿伸出刀架的長度要短于5cm,刀桿要保持50cm的長度。加工大木料時(直徑50cm以上),必須把刀具固定在馬桿上,車刀要夾緊,進刀不可過猛。
4)小工件有節疤,不許車削,大工件有節疤時,不準開快車,木料有其它硬物要及時清除,否則不準加工。
5)車削帶有棱角不規劃的木料時,應先固定車刀,車去棱角部分,再用車刀進行細加工。
6)車削刀時,進刀量要小,用砂紙砂布打光時,必須右手在前,左手在后,用力均勻,防止過熱灼手,不準用手去摸工件。
7)用膠粘合的木料必須放置24小時后,方可在車床上加工。
8)車床轉速應根據加工件的外形尺寸和結構而定,不可過高,以防飛出傷人。
2、木圓鋸工安全操作規程
1)圓盤踞應裝有楔片、保護罩,鋸片應緊固并垂直于軸的中心線,起動時不得有震動,開動前檢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,先空轉2分鐘然后再工作。
2)檢查鋸片松緊,垂直度和固定銷,有裂紋、不平、不光滑、鋸齒不快的鋸片不能使用。
3)不得在圓鋸上加工不規則(如弧形)的工件,已經鋸開的工作,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。
4)調整鋸床必須停車。
5)鋸床的吃刀量不宜過長,變更鋸片直徑后,轉速必須調整,以保證安全。
6)加工薄料、小料時,要用輔助工具,不得用手直接送料。
7)機床開動后,人要避開鋸盤的旋轉方向,手或身體不能接近鋸齒。
8)臺面鋸片高度必須超出加工料厚度1.5cm以上,拉料時不準把料抬立超過鋸片,以防傷人。
9)鋸片未停止轉動時,禁止調整,禁止用手或其它東西去制動。
3、木平刨工安全操作規程
1)刀刃具要鋒利,安裝要牢固,防護裝置及設備各部件要良好有效。刨平面時,應根據材料的軟硬及機床性能要求選用適當的吃刀量。
2)較短的加工件必須使用壓板或推料棍。手推木料時,手不得從刨刀上面通過,不得用腹部頂著木料推進,接木料時,人要站在側面,手距離刨應在300mm以上,推進速度要慢,刨刀不得超過工作臺面0.1mm。工作時,要隨時注意木節、釘子和其它金屬物。
3)雙人操作,精力要集中,動作要協調一致,在大平刨上,小于400mm長、50mm寬、20mm厚,在小刨床上,小于300mm長、40mm寬、20mm厚的木料不許加工。
4)不得刨畸形木料,刨模頭的木料寬度不得過長。
5)調整刨畸形木料,刨模頭的木料寬度不得過長。
6)加工薄板窄面時,薄板必須靠住靠板,嚴禁離開靠板單板刨削,防止材料倒傷手。
4、木壓刨工安全操作規程
1)刨制規格,在大壓刨上料不得小于500mm長、10mm厚,在小壓刨上,料不得小于300mm長、10mm厚。
2)厚度不同的木料,不得在壓刨上同時推進,吃刀量,應按機床規定選定。
3)木料厚度在15mm以下,或刨有節子硬雜木時,吃刀量大壓刨不得超過2mm,小壓刨不得超過1mm。
4)刨2m以上長木料時,出口一邊必須有人接料,并保持與平臺平行,手離送料軸應大于150mm以上。
5)送料發生阻滯時,不可推確,應立即停車檢查,清除刨屑要用工具,不得用手。
6)送進木料時,選擇木料較平的一面靠緊臺面,木料必須正直的通過刨刀。加工三角面時,要有輔助工具。
5、木鉆工安全操作規程
1)工作前首先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良好齊全,要把鉆頭裝夾牢固,工作時不準戴手套和圍巾。
2)根據木料的性質,適當掌握鉆削壓力和速度。
3)加工件都必須有固定工具,不得用手直接撫摸或按住加工件鉆孔。
4)換鉆頭時,必須停車,不得用手和棉紗等物摸擦在轉動的部位。
5)鉆下的木屑,不得用嘴吹,以防飛入眼內。
6)換取工件時,要停車進行。